105 Real Estate Core Program Apply Announcement

一、 申請資格: 本系大二以上學生及外系學生至多20名 (需先修本系一、二年級必修課;二年級申請者,二下必修科目須列在成績單上)。

二、 申請方式: 備妥以下資料繳交至財管系辦公室。
   
        1. 學程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一份 (已修畢之必修科目及不動產學程選修科目請以螢光筆標示)
        3. 學期成績合計排名與百分比一份
        4. 自傳及讀書計畫
        5. 其他特殊證明資料

三、 申請期限: 105年4月29日 (五) 17:00

四、 學程設置辦法、修業規定及申請表請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