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財管系修讀雙主修申請辦法

一、 申請資格:
申請前各學期(在校排名)成績平均名次在同系級學生數前50%以內或基礎科目分數達標準者,可提出申請。

二、 申請程序:
1. 5月21日上午9時至24日下午5時上網登錄,登錄完畢請下載申請表,雙主修申請以一學系為限。
2. 請於期限內將(1)前述申請表(2)歷年成績單(3)成績排名證明書(4)申請動機及規劃(限一頁A4,格式不拘)及其他有利申請文件如英語文能力證明(非必要)送至財管系辦公室(如有出國交換選課,請檢附出國選課成績單)。
 
三、申請收件日期:108年5月27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逾期不受理。

四、審核方式:原則上依書面資料審查,視情況針對需進一步了解修業狀態之學生進行面試審查。
 
五、錄取公告:將於6月27日(四)前公告核准名單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財管系辦公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