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泰山學術獎學金」
申請對象:
A. 財管所碩博士班在學生二名,每名新台幣捌仟元
B. 大學部三、四年級在學生四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
申請資格:
A. 博、碩士在學生正撰寫論文者;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以上者。
B.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以上者
應備文件:
A. 申請表、自傳、成績單、在學證明、學位論文撰寫計畫一式三份。
B. 申請表、自傳、成績單、在學證明。
申請日期: 11/1~11/30
請於截止日前備齊文件向基金會提出申請
詳細資訊及表格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