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管系不動產財務與管理核心學程施行細則修正 2018-01-14 學士班學程 不動產財務與管理核心學程施行細則已通過系務會議進行修正,所有學程學生皆適用新版施行細則,施行細則如附請同學自行參考。 變動項目如下: 1.學程一般必修課成降至18學分 2.不動產選修課程為六門選三門9學分 3.學程申請由每學年一次更改為每學期一次 財管系辦公室 不動產財務與管理核心學程施行細則10701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