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鼓勵企業捐款大學】出處:聯合報|作者:周行一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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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越科技集團董事長郭智輝先生最近跟我分享一個很棒的想法,很值得在台灣推廣。他提議政府將企業給大學的捐款,以金額的倍數抵減所得稅,譬如捐贈一百萬,抵稅金額可達兩百萬(捐贈金額的兩倍),企業將因此有強烈捐款誘因幫助財務拮据的大學,而且有效地督促大學運用捐款。
過去十幾年政府對於公立大學的財務挹注方式非常不利於高教發展。對於大學每年的常態性營運預算(經常門與資本門)已多年未調整,多給的經費是以各種琳瑯滿目的獎補助計畫(例如頂尖大學計畫及高教深耕計畫等)提供,而且不允許大學漲學費。這種資助大學的方式有許多缺點。
最大的缺點是大學無法以長期的視野規畫發展,例如無法訂定長期性的薪資結構吸引優秀教師。向政府爭取的短期性獎補助計畫屬短期性質,不確定性極高;雖然在頂尖大學計畫及高教深耕計畫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是大學可以用此經費補助新進教師的待遇,同時獎勵教學與研究優良的在校老師,這種經費未來能否持續,需視政府預算編列狀況以及是否能通過申請案。
這種不確定性在國際的教師招募市場中是很罕見的,一個優秀新進教師不太願意到一個只能保證短期薪水額度的學校,一個已在校的優秀教師也不願待在對他的認可只是短期性,而且以後即使表現好也不見得能夠持續受肯定的學校。事實上,這種獎補助方式已讓我國在國際市場中爭取優秀教師方面產生很大的不利效果。
另一個缺點是政府利用獎補助計畫導引大學做政府希望做的事,而且由政府判定大學在這方面的績效。例如高教深耕計畫中有一項大學社會責任項目,沒有人會說大學不應該盡社會責任,可是這個計畫卻可能適得其反,讓大學無法善盡社會責任。
大學最重要的社會責任是教育學生成為國家的棟梁,但大學為了配合政府的大學社會責任方向及指標,花費大量人力撰寫計畫,不但可能未獲通過,好不容易獲得補助,又要花許多精力報支與結帳。而補助的項目是政府要達到的社會責任領域,不見得是最適合大學發展的目標。這種大量以獎補助款導引大學的營運,卻忽略了大學經常發展所需的經費分配方式,造成了每一所大學都必須依政府意志營運,無法以大學自身所需發展特色與實力,長久以來已大幅影響大學的國際競爭力。
如果給企業足夠的誘因捐助大學,企業可與大學一起規畫長期性發展的經費,好處是大學可以避免政府行政不效率的干預,以自己的長期發展所需向企業募款,而企業對經費的使用效率與目標性明確,可以提供穩定的經費,幫助大學聚焦長期發展。
政府為了稅收考量,可以限制企業每年的最高捐贈額度,短期間雖然稅收會減少,但是大學如果能夠良性長期發展,長期間政府的稅收反會因此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