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財務管理系碩士班簡章修訂如下
詳細情形請依照學校簡章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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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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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方式
(筆試佔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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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名額
(口試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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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總成績同分之參酌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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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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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務管理(30%)
二、統計學(20%)
三、經濟學(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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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筆試成績擇優選取至多80名參加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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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試成績
2.財務管理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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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自97學年度開始實施英文能力畢業要求,凡本系學生未通過檢核標準者,不得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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