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資格: 本系大二以上學生及外系學生至多20名。
二、 申請方式: 備妥以下資料繳交至財管系辦公室。
1. 學程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一份 (已修畢之必修科目及不動產學程選修科目請以螢光筆標示)
3. 學期成績合計排名與百分比一份
4. 自傳及讀書計畫
5. 其他特殊證明資料
三、 申請期限: 108年5月17日 (五) 17:00
四、 學程設置辦法、修業規定及申請表請見附檔。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財管系辦公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