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財管系不動產財務與管理核心學程第二次申請公告(收件截止日: 109/01/09)

一、 申請資格: 本系大二以上學生及外系學生至多20名。

二、 申請方式: 備妥以下資料繳交至財管系辦公室。
   
        1. 學程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一份 (已修畢之必修科目及不動產學程選修科目請以螢光筆標示)
        3. 學期成績合計排名與百分比一份
        4. 自傳及修課計畫
        5. 其他特殊證明資料

三、 申請期限: 109年1月9日 (四) 17:00

四、 學程設置辦法、修業規定及申請表請見附檔。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財管系辦公室,謝謝。